开放是互联网的灵魂。在笔者看来,最终解决互联网下载服务商和各大电影公司的纠纷是个时间和顺序的问题,这个过程需要时间。
美国电影协会2月15日宣布,该协会下属六家美国电影公司已经对中国下载服务商迅雷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并寻求超过7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理由是讯雷侵犯后者的电影版权。
这不由得我们想起之前曾经持续两年半的“百度案”和近期的“捷报案”:2007年12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百代、华纳等国际唱片公司起诉搜索公司百度一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国际唱片业协会组织的5家唱片公司全部诉讼诉求;2007年11月,美国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迪斯尼公司等五大电影公司也曾针对号称中国最大正版在线影院——捷报网提起版权诉讼,索赔金额320余万元,此案至今悬而未决。
应该看到,在互联网浪潮的冲击下,国际影业巨头的收入连年下滑。去年2月,二十世纪福克斯、派拉蒙以及华纳兄弟等电影公司加盟了BitTorrent娱乐网。而BitTorrent娱乐网曾经一度成为好莱坞电影公司起诉的头号对象,但最后好莱坞还是选择了与BitTorrent走合作共赢之路。这应该说是互联网发展的趋势使然。实际上,迅雷同样是类似于BitTorrent娱乐网的一家下载服务公司。
互联网不仅催生了很多新的商业模式,也改变了很多行业的游戏规则。事实上,互联网视频是互联网发展的大趋势和新的增长点。因此,很多互联网新媒体都在尝试和推动新的互联网视频商业模式。其中,TVC(电视广告)的商业模式是在行业内最被看好的模式,即免费内容+商业广告的模式。原因很简单:互联网用户需要免费内容,以前是新闻资讯等文字内容,现在是游戏影视等多媒体内容。越来越多的人把看电视的时间转移到上网,因此,广告投放商所熟悉的TVC模式也非常可能在互联网上得到成功。目前,我们已经在日本、美国等互联网高度发达的国家看到了类似的发展和成功,比如YouTube等。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数字唱片产业一年来发生的变化,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迪。今年1月7日,索尼—BMG唱片作出了销售不采用防拷贝软件的音乐的决定,成为四大唱片公司中放弃DRM(数字版权保护)的最后一家。
可以这样说,唱片公司放弃DRM主要是来自客户的需求。虽然DRM可以遏止P2P网络上的音乐非法共享活动,但付费客户却成为最受影响人群。因为他们必须先将音乐刻录到CD上,而这无疑会降低音乐的质量。去年,各大唱片公司和苹果都因DRM而成为了群体诉讼案的被告。
开放是互联网的灵魂。在笔者看来,最终解决互联网下载服务商和各大电影公司的纠纷是个时间和顺序的问题,这个过程需要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