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朗科公司(Netac)获知:朗科已经与索尼公司就“2004年朗科针对索尼(无锡)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协议达成庭上和解,并将携手进入友好合作阶段。至此,这场持续两年、一度在国内引发轰动的专利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跨国专利案和解收场
2004年7月,朗科以闪存盘基础性发明专利被侵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 99117225.6)为由,将索尼(无锡子公司)推上了被告席,要求索尼立即停止其对朗科闪存盘发明专利的侵权行为,同时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在此案之前,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中一直都是跨国公司起诉国内企业,而此案却首开了国内企业起诉跨国公司之先河,故而引起业界高度关注。在随后的两年多时间里,此案一直没有明显的进展,直至此次的突然宣布和解。
据朗科公司发布的公告,朗科已与索尼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友好解决彼此之间的法律纠纷,并转而“着眼于未来的业务拓展”。根据该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在协议生效后,朗科将撤回该民事诉讼,而索尼公司则从朗科购买USB闪存盘产品。
由此不难判断,此次和解并合作对于双方而言都是一次令人满意的双赢。首先,对于一向尊重知识产权的索尼而言,此次和解进一步展现了其国际品牌的风范与形象;其次,对于朗科公司来说,其知识产权不仅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在此基础上还获得了与国际大厂商合作的机会,其知识产权战略的成功实施值得国内企业学习。
有关和解协议的其它具体内容,目前尚无更多的公开透露。
朗科迈出专利运营的关键性一步
2006年7月,朗科总裁邓国顺曾明确表示,朗科已制定了“专利保护三步走”的计划,第一步是专利申请,第二步是专利维权,第三步则是专利运营。“目前朗科已走到了第三步专利运营的阶段,未来依靠专利授权,朗科将获得相当可观的一部分收入。”
很显然,作为朗科在知识产权国际化道路上的第一起诉讼,“诉索尼案”能以这样一种双赢的结果收场,对于朗科的“专利运营”而言,实可谓迈出了关键性一步。分析人士认为,索尼是全球闻名的跨国巨头,具有高度影响力,索尼能在这起专利纠纷中最终做出和解、合作的决定,无疑是对其它的侵权公司做了一次示范,将大大减轻朗科今后专利维权的难度,进而获得更大收益。
在这种情形下,朗科与美国PNY之间的官司也就格外引人注目。2006年,美国东部时间2月10日,朗科在德克萨斯州将美国存储市场排名第二的PNY公司推上了被告席,要求PNY立即在美国停止闪存盘生产与销售,并且索赔巨额赔偿。美国联邦法院会将胜利的天平倾向朗科公司吗?分析人士表示:“美国一向法制严格,也会保持一个客观的审判,但相信本次索尼案的结局一定会对法官的最终判决产生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和解公布稍早前传来的另一则消息是,朗科公司日前刚刚在韩国获得了闪存盘基础性发明专利授权,韩国专利号为583626。这成为朗科继2004年美国授权之后获得的又一张重要的海外专利授权书。结合此次朗科与索尼的和解与合作,2006年对于朗科的知识产权保护而言可谓喜讯频传,也牢固地确立了朗科公司在全球闪存盘领域的“鼻祖”地位。
据悉,除了索尼公司之外,朗科今年还和多个国际著名厂商存在合作,国际业务的收入迅猛增长。“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朗科的自主创新战略。”据分析人士表示。
深远影响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
无论是两年前的一怒而诉,还是两年后的相逢一笑,朗科公司的这起专利诉讼对于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都有着深远的、积极的意义。
众所周知,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直以来都是国内企业的通病,在这种情形下,每每有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为中国企业的身影也就不足为怪了。而随着这种“被告角色”充当次数的增多,渐渐有种消沉的情绪在国内部分企业间蔓延开来,认为与国际巨头交锋,中国企业有种注定失败的宿命。但是2004年朗科起诉索尼却彻底扭转了这种观点与态度,而此次和解、合作的结局,则更让中国企业看到了国际知识产权诉讼终究是以理服人,胜利并非是国际企业的专属名词。
“此案在国内企业界曾经轰动一时,也正因为这种轰动一时才深刻、普遍地触发了中国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思索。”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专家表示,“从某种意义上说,朗科与索尼的这次和解与合作将影响深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