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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独霸奥运网络广告或落空 缺相应法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方网    更新时间:2007-8-23 10: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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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奥运会第一次来到中国,这届奥运会还有一个小小的“第一次”,那就是第一次有了互联网赞助商。不过,第一个奥运会互联网赞助商搜狐现在却面临尴尬,他们宣称与北京奥运相关的网络广告只能在搜狐投放,而且得到了北京奥组委的支持,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则,北京奥组委的支持到最后也许只是“一纸空文”。

作为奥运会历史上第一家互联网赞助商,搜狐这一北京奥运会独家互联网赞助商,除了得到奥运官方网站承建权外,还能够从中得到哪些独家权利,目前仍然不得而知。按照搜狐的说法,所有非奥林匹克全球合作伙伴(TOP赞助商)使用带奥运标识的网络广告,将只能投放到搜狐一家,所有比赛的官方信息也将通过搜狐承建的官方网站发布。

新浪网易腾讯联手回击

今年7月份,在主业上少有交往的新浪、网易、腾讯一反常态,宣布将整合各自的优势资源,建立“奥运报道联盟”。该联盟的矛头直指搜狐,称搜狐的奥运赞助权只拥有管理官方网站以及在自己的广告中使用奥运标志的权利。

陈彤代表奥运报道联盟表示,到目前为止,北京奥组委没有任何法令法规限制网络媒体经营广告,并且他们已经获得国际奥委会的确认,奥委会从来没有限定过企业只能选择一家特定的网站做广告。

此外,陈彤补充称,在各个奥运赞助商的奥运赞助协议中,并没有对奥运赞助商只能在指定网站投广告有任何的规定。

官方出面支持搜狐

面对搜狐与新浪等竞争对手的冲突愈演愈烈,北京奥组委不再坐视不理。前日,北京奥组委出面支持搜狐,称搜狐在奥运赞助商采用奥运官方标志做广告方面有独家发布权。

北京奥组委指出,奥运会的国际赞助商可以在全球任何市场、任何媒体使用奥运五环标志,但2008北京奥运会合作伙伴和赞助商,只允许在搜狐发布与奥运有关的网络广告。

奥组委的官方支持会不会对赞助商投放广告的选择产生实际影响?

有业内人士认为,很可能奥组委的支持也许到最后也只是“一纸空文”。“其他奥运赞助商也与搜狐一样享受奥运的保护权益,如果只能选择搜狐投放网络广告,这些赞助商的权益显而易见受到了损害。”一位评论人士这样指出。

那么,一旦有赞助商“违规”在搜狐以外的网络媒体进行有关奥运的广告宣传,该赞助商是否就会相应得到某种处罚?

记者从北京奥组委处得到的答案却是目前对此尚无明文规定。“搜狐方面的确提出过相关的意见,但是现在双方还在就此继续沟通。”北京奥组委新闻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

搜狐的陈陆明也向记者表示,如果真的出现个别赞助商“违规”的情况,一般北京奥组委会出面通知该赞助商,但目前还不会上升到处罚的高度。

责任编辑:罗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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