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信息化办公室、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对天津移动GSM数字移动通信网1~10期基站电磁辐射环境验收的检测结果,指出天津移动GSM数字移动通信网1~10期基站电磁辐射环境验收全部符合规定和要求。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天津市辐射环境管理所对天津移动GSM数字移动通信网1~10期基站周围的电磁辐射环境进行验收检测。监测结果表明,天津移动GSM数字移动通信网1~10期1030个基站周围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中公众照射导出限值0.4W/m2的规定;符合《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中一级安全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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