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错过重要资讯?
马上订阅新闻邮件!
 
a 您现在的位置: 中计在线 >> 资讯 >> 通信 >> 文章正文
手机三包与《消法》冲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07-7-6 12:43:49
【字体:
 中计在线信息化频道全心上线!全力推动中国信息化进程!信息决策,易如反掌,尽在CIW信息化!
热点专题:2007暑期促销宝典
·TMMB被指绕不过韩国专利陷阱
· AMD否认外包芯片生产业务
·华为称华赛正招募大批黑客
·传大唐移动获得青岛TD项目超50%份额
·赛迪金笔杆二季度评选活动

  本报讯 (记者 袁国礼) 手机“三包”本应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昨天市工商局分析近期消费者投诉内容后指出,“三包”内容与《消法》冲突,实际上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

  根据“三包”的规定,保修期内,如果手机修两次后,只能更换;如要退货,需支付每日0.5%的折旧费。《消法》则明确规定,消费者购买或使用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商家应当为消费者更换或退货。因此,“三包”的规定显然与《消法》冲突,为商家减轻了责任,限制了消费者选择退货权。

责任编辑:罗智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广州日报:手机电池有望年内统一尺寸
    黑莓手机攻关8年终抢滩中国
    摩托罗拉诺基亚手机电池在粤抽查中发生爆炸
    著名黑客DVD Jon称破解iPhone手机激活程序
    湖南消费者抗议诺基亚手机错字 仍未得正面回
    手机电池充电器在粤抽查合格率仅20%
    AT&T或已完成100万部iPhone手机启用工作
    小手机大生意
    中移动官网泄密:RIM黑莓手机9月在华上市
    广东工商部门抽查手机电池 合格率仅为六成
     相关评论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与无聊谩骂。谢谢配合。
    热门文章
    最新推荐